四黑客结伙盗网银账户10万元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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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黑客结伙盗网银账户10万元分别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www.cnhackvip.com.cn 发布时间:2008-3-25 18:43:45 【字体:小 大】
在网站植入病毒,然后盗取网络用户的交易密码,然后入侵客户银行账户,4名20多岁的黑客共盗取了人民币10余万元。
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4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3人盗窃罪罪名成立,分别获刑6年半至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至6万元。另一被告则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获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4名被告均为“80后”
4名被告均为“80后”,并通过互联网相互结识。案发前,余力、张伟和陈风曾在某地电视台工作,有的供职于机关单位,均有体面的工作。
但在2007年年初,余力、张伟和陈风共谋在网上植入计算机病毒,然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信息。
几人各有分工,张伟在江苏昆山将木马病毒植入深圳某信息网站,然后截取部分进入该网站用户的户名、账号、交易密码等信息。随后,余力利用所窃取的信息登录账户,并将账户内的钱款转入自己的账户里。
据4名被告交代,去年4月,余力在安徽省合肥市截取了被害人王先生的网上银行账户的密码信息,然后进入账户,从中转出10余万元。
一人因转移赃款获罪
随后,余力、陈风和陈风的好友赵刚,先后在浙江湖州、安徽阜阳等地,持上述5张银行储蓄卡,从当地多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共提取现金人民币9.8万元后分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力、张伟和陈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钱款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余力为主犯,陈风、张伟为从犯。赵刚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予以转移,因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网站植入病毒,然后盗取网络用户的交易密码,然后入侵客户银行账户,4名20多岁的黑客共盗取了人民币10余万元。
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4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3人盗窃罪罪名成立,分别获刑6年半至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至6万元。另一被告则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获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4名被告均为“80后”
4名被告均为“80后”,并通过互联网相互结识。案发前,余力、张伟和陈风曾在某地电视台工作,有的供职于机关单位,均有体面的工作。
但在2007年年初,余力、张伟和陈风共谋在网上植入计算机病毒,然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信息。
几人各有分工,张伟在江苏昆山将木马病毒植入深圳某信息网站,然后截取部分进入该网站用户的户名、账号、交易密码等信息。随后,余力利用所窃取的信息登录账户,并将账户内的钱款转入自己的账户里。
据4名被告交代,去年4月,余力在安徽省合肥市截取了被害人王先生的网上银行账户的密码信息,然后进入账户,从中转出10余万元。
一人因转移赃款获罪
随后,余力、陈风和陈风的好友赵刚,先后在浙江湖州、安徽阜阳等地,持上述5张银行储蓄卡,从当地多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共提取现金人民币9.8万元后分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力、张伟和陈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钱款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余力为主犯,陈风、张伟为从犯。赵刚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予以转移,因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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